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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暂行管理办法
日期:2021-10-11 19:46:53  浏览量:1033

为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学院党委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切实加强党对学院领导,加强党建对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引领,将学院打造成为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强阵地,特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成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雪梅 杨兴玉

副组长:常尚新、吕巧娥、赵婉婷

  员:薛宪琳、孙振红、胡小昌、郭禹彤、宋婵娟

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和全面指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把控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

二、确定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制分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管控。

1、党委书记院长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主管全院宣传、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师生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加强学院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先进典型与正能量宣传,对学院网络安全、新媒体传播、学术讲座(沙龙)、学院重大活动等进行把关与审核。

2、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团委书记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引导;负责涉及学生思政的一切学生活动的方向把控、学生活动新闻宣传报道的审核;出台新媒体、QQ、微信群等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新材好料”微信公众平台稿件审核把关,负责把控好学生(家长)QQ群、微信群;负责学生非学术类讲座审核;综治负责人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与宗教信仰学生摸排、引导、管理;负责学生境外交流、校内留学生交流审核与管理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在库重点学生的辅导与管理。

3、主管教学、教务工作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学术交流管理与审批,主要负责一线教师课堂组织与管理,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院党政办主任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学院网站安全管理、学院综合新闻初审。

4、支部书记主要负责本支部成员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特别在树立示范性教师党员典型、弘扬正能量、舆情把控等方面发挥作用;确保本部门职工高度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一线教师教书育人作用。辅导员认真做好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舆情把控,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守护特殊学生群体的顺利成长。

三、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阵地建设。

1、党委要高度重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政治建设,从师德师风建设着手,强化学院育人功能。

2、实行宣传稿件审批制度,凡在网站、纸媒等宣传报道的稿件须党总支书记终审后上报。

3、学院网站由党政办综合主任负责、学生自媒体由团委书记负责,确保正能量传播,不得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反党反国家等不良言论事件发生。

4、弘扬以“天道酬勤,自强不息”为内核的学院文化,加强专业沿革、行业发展、典型校友、师德标兵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向上氛围。

5、高度重视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师授课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把好青年教师讲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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