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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日期:2018-03-15 14:21:22  浏览量:4084

 

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 坚持方向,忠诚教育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讲台上和教材中不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集体的利益。

(四)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二、严谨治学,求实创新

(一)履行教师聘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尽心竭力。

(二)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加强学习,注重科研,不断更新知识,追踪学科前沿,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扎实完成教学各个环节,精心备课,认真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

(四)崇尚科学,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改革,努力提高科研学术水平。

三、依法执教,为人师表

(一)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思维缜密,观察敏锐;热爱生活,兴趣广泛;虚怀若谷,坚忍不拔。

(三)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严于律己,严肃考风考纪,不徇私舞弊,不搞学钱交易。

(四)衣着大方,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仁和谦让,礼貌待人。

四、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一)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做到不偏爱,不歧视,不体罚学生,制止有害学生健康成长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因材施教,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诲人不倦。

(三)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勇于批评,按照教学大纲、学生守则等有关规定,训练和教导学生,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

(四)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发掘每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以学生为本,从思想、品行、学业、生活、心理等方面,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一)热爱学院,关心集体,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积极为办好学院,创建文明集体献计献策,作出贡献。

(二)乐意接受并努力按时完成院、系、室等各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踊跃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三)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处处以大局为重,维护集体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

(四)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教师之间做到思想上互相沟通,业务上互相学习,工作上互相配合,人格上互相关心,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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