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机制
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职业能力、形成职业素质的重要手段。财经学院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也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了规范我院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评价办法由评价范围、方式、评价组织与实施、评价结果和评价纪律等内容组成
一、评价范围、方式
全院所有教学计划中涉及的实践教学均在评价范围内。评价方式由专家评价(院领导、二级督导、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和学生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专家评价分占40%、学生评价分占60%。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1和附表2
二、评价组组织与实施
具体由院领导、二级督导、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进行听课,作为专家评价的依据;在教学过半的时间,组织对本学期实训课进行随机评价。
三、评价结果和评价纪律
学院对评价结果进行统一分析后,评价结果每学期期末反馈给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
为了使测评过程公平,公正,要求在测评前,被测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手段影响测评结果:测评后,被测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向测评专家和学生询问有关测评的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