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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资料室管理制度

 

学院资料室是为全院教职工提供查阅资料、借阅图书、杂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场所,为充分发挥资料室图书、报刊、杂志的作用,更好的为老师及教学科研服务,方便教师查阅,同时保持资料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资料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整理内务)。资料室是教师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原则上只对本院教职工开放。外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2、资料室由专人管理,负责本院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及保护工作,负责订购全院的图书资料,负责图书资料的分类、编目、登帐、上架、剔旧、注销统计工作和建帐工作。

3、资料室应严格进行借出和归还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资料带出资料室。

4、借阅人员进入资料室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书或包等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不得带到书架旁。

5资料室管理人员应保持图书资料室的清洁卫生,所有图书资料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安静,入室人员需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室。

6、资料室内需保持安静、清洁,严禁在室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和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及一切公共设施,若对资料员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随时找分管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搞好服务。

8、借阅办法:

书籍:当年出版的书籍借阅期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出版一年以上的书籍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三个月;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催缴已到期的图书报刊。

学术刊物:出版6个月以内的杂志一律不许借出,只能带出复印;出版6个月以上的过刊借期不超过半个月;每人手中书籍和杂志的流动存量合计不得超过10本,书籍不超过5本;有在研课题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借阅量和借阅期限。

9、借出资料如损坏或丢失,严格按学校图书馆的赔偿标准赔偿。

10、研究生可以借阅,借期和借量从严掌握,不得超过教师的标准。

11、资料管理员要严格检查所还的图书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资料室管理员的责任。

12、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置任何废旧图书资料。废旧资料的处理须征得分管院长的意见决定。

13、资料室内所有电脑仅供学校教师进行资料查询、下载课件素材等工作,因所有电脑都已接入国际互联网,教师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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