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
财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更好地开展我系的学生工作。现制定《南昌理工学院财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三)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人员要求
(一)所有代表必须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挂科现象。
(二)在推选时,注意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的上报
全系分年级设立代表团,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班级代表要求符合以上条件民主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四)代表选举结果的公示
考察通过后经大会筹委会同意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将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3天,若无异议即刻生效。在此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代表资格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