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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日期:2021-11-17 11:13:31  浏览量:3694

南昌理工学院

财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更好地开展我系的学生工作。现制定南昌理工学院财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三)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人员要求

(一)所有代表必须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挂科现象。

(二)在推选时,注意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的上报

    全系分年级设立代表团,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班级代表要求符合以上条件民主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四)代表选举结果的公示

    考察通过后经大会筹委会同意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将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3天,若无异议即刻生效。在此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代表资格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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