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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学生会组织章程
日期:2021-11-16 16:37:27  浏览量: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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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财经学院

学生会组织章程

 

 

 

一、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3、维护校纪校规

4、加强学院与广大学生的联系

 

二、学生会指导思想

以为同学服务为已任

 

三、学生会管理模式

1、学生会组织架构:

主席团、学习部、秘书处、社会实践部、文体部、社团部。

2、部门例会:

每周每部门进行一次部门会议,安排日常工作。出席部门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均不得迟到或退,全体会议时必须提前到场并做好签到。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会议时积极发言、带好记录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主席团将做不定期检查。

3、请假:

若有要事不能到达提前两个小时向门负责人请假并上交纸质假条批假条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未按时请假者视为缺勤。

4、工作安排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各项工作实行“分工到部,责任到人”制度,以便出现问题时明确责任,并及时补救。擅自离岗或不按工作规程操作导致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损失责任归咎于各部门负责人。

 

四、奖励与惩处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点名批评无故迟到次或缺勤次者学生会部长例会点名批评无故缺勤次以上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干部资格。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4、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日常工作不认真或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主席团酌情处理。

 

五、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财经学院学生会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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