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财经学院
学生会组织章程
一、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3、维护校纪校规
4、加强学院与广大学生的联系
二、学生会指导思想
以为同学服务为已任
三、学生会管理模式
1、学生会组织架构:
主席团、学习部、秘书处、社会实践部、文体部、社团部。
2、部门例会:
每周每部门进行一次部门会议,安排日常工作。出席部门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均不得迟到或早退,全体会议时必须提前到场并做好签到。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会议时积极发言、带好记录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主席团将做不定期检查。
3、请假:
若有要事不能到达,应提前两个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上交纸质假条。批假条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未按时请假者视为缺勤。
4、工作安排: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各项工作实行“分工到部,责任到人”制度,以便出现问题时明确责任,并及时补救。如擅自离岗或不按工作规程操作导致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损失,责任归咎于各部门负责人。
四、奖励与惩处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点名批评。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者,学生会部长例会点名批评。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干部资格。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4、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日常工作不认真或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主席团酌情处理。
五、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财经学院学生会所有。
财经学院学生会
2021年11月